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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建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矿建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处长
1、是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规范、条例和处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
3、负责领导制定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按规定保证安技措所需人、财、物到位。
5、负责制定处安全生产的决定、决议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措施,负责召开安全办公会和安全工作会议,对会议的决定负责检查落实。
6、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的领导。
7、经常对本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的教育,负责领导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安全奖惩、安全防护等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8、负责组织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竞赛及重大安全活动。
9、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指挥处理事故。
10、组织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安全监察站站长
1、代表上级对全处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行使监督权,并负责安全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审查安全规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对新上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进行督促落实。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事故隐患,尤其对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提升运输等安全工作的重点的管理,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5、负责监督安全装备、设施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6、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监督落实情况。
7、负责安全人员的思想教育,政治与技术业务的学习,指导群众安全检查网及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工作,受理群众对“三违”的举报;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的打击报复事件。
8、负责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活动,总结安排安全工作。
9、负责监督安全基金的使用,审批安全奖励基金,监督安措费用的使用情况。

三、生产副处长
1、对矿建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
2、负责研究审批分管范围内的设计方案,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审查分管范围内的安技措工程项目,并督促落实,做好对重大事故的预防。
4、负责对“一通三防”、爆破、井下运输及防探水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5、负责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6、负责及时解决矿建队在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总工程师
1、对全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全面负责处“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处安全发展规划、安技措工程项目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3、负责组织研究、审批施工方面各项工程设计方案、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
4、负责领导科研项目和技术革新活动,组织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5、对全处地质、测量、水文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定期召开安全技术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防止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提升运输等重大灾害事故的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
6、负责“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项目的落实。
五、机电副处长
1、对全处机电安全工作和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
2、负责全处主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和运行,按规定安排落实大型设备检修,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装置、安全设备齐全、有效。
3、负责矿井的排水工作,保证排水系统安全运行。
4、负责机电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领导机电人员的技术培训。
5、负责矿井安全供电。
6、负责组织、审批机电安技措项目。
7、负责组织机电重大事故的抢救和处理,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六、经营副处长
1、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和保证对安全培训、安全规划、安技措工程项目、安全装备等资金的安排。
3、保证物资、材料的供应,并负安全质量责任,对因物资、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负责追查处理。
七、后勤副处长
1、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搞好“两堂一舍”,保证职工吃好,休息好。
3、负责职工和家属住房维修,做好防雷电、防洪水、防倒塌、防寒、防火、防煤气等安全工作。
4、负责卫生防疫、防食物中毒工作。
5、负责领导医院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医护质量,增强医务人员抢救事故和治疗疾病的能力。
6、负责地面消防、文明生产、工业卫生工作。

八、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
1、在处长、总工领导下,对全处安全生产和“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
2、负责组织制定处安全规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审查“一通三防”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组织推广“一通三防”方面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4、负责督促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协助总工组织“一通三防”的技术攻关。

九、矿建副总工程师
1、对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本专业范围内的安技措工程项目规划、计划,并协助分管处长组织落实。
3、负责审查、审批本专业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当条件变化时,督促下属单位及时完善和补充措施,并督促落实。
4、协助总工组织本专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研究、试用、审查、鉴定工作,并组织制定安全措施。
5、负责编制、审查矿井地质、测量、水文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的设计和防探水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
6、负责落实防治水工程项目,严格执行质量标准。
7、协助分管处长组织专业技术攻关。

十、土建副总工程师
1、对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本专业范围内的安技措工程项目规划、计划,并协助分管处长组织落实。
3、负责审查、审批本专业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当条件变化时,督促下属单位及时完善和补充措施,并督促落实,严格执行质量标准。
4、协助总工组织本专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研究、试用、审查、鉴定工作,并组织制定安全措施。
5、协助分管处长组织专业技术攻关。

十一、机电副总工程师
1、对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机电设备管理标准和制度,以及公司下达的各项机电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编制、审查机电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4、协助分管处长推广应用机电方面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组织开展科研和技术革新、技术攻关。
5、负责督促机电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6、协助分管处长组织机电专业安全竞赛和安全检查。

十二、经营副总
1、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合同的编制和评审。
3、负责生产计划的安排和统计。
4、对因合同、生产计划发生的事件负责追查处理。

十三、安全监察站
1、在公司安全监察局和处安全监察站站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全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规范、条例负监督检查责任。
2、监督检查安全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安全监督要涉及全处的各个方面,监督检查到位。
3、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仪器和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4、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安技措资金的使用,安技措工程的落实与进展情况。
5、提出安全奖惩建议,做好事故统计上报。
6、检查现场事故隐患,调查重大不安全问题,对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处理、督促事故单位按期上报。
7、监督检查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与落实。
8、参加事故抢救,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规律和特点,提出改进意见。
9、监督岗位证的发放及持证上岗情况。
10、监督各单位安全活动,并组织检查考核。
11、负责对全处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全处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下发工作。

十四、安全监察站副站长
1、在处安全监察站站长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监察站的行政领导工作,对全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规范、条例行使监督权,并负责安全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安全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仪器和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3、负责提出安全经费的使用方案,并监督安技措费用的落实情况。
4、负责监督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和执行。
5、负责安全监察人员的思想教育、政治与技术业务和学习,总结交流安全监督与安全工作经验。
6、负责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的打击报复事件。
7、负责调度安全情况,总结安排安全工作,对安全奖惩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8、参加事故抢救、调查分析、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向上级报告。

十五、安全监察技术人员
1、在安监察站站长的领导下,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2、参加设计、规程措施的会审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研究。提出有关建议。
3、负责安全监察人员的业务学习,并对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领导提出安全情况及安全技术改进的报告。
5、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查出原因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
7、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8、负责有关技术资料、图纸、规程措施的整理和保存。

十六、安全监察站安监员
1、在安监站长的领导下,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作。
2、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设备、设施、仪器和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事故隐患、对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处理、督促事故单位按期上报。
5、对分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进行监督检查。
6、参加事故抢救、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依据有关规定提出防范措施。
7、参加安全检查、验收移交工作。

十七、调度主任
1、经常组织调度室全体人员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和《矿山安全法》及专业标准。提高全室人员对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
2、负责督促各类事故的分析、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
3、抓好调度室内部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分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同时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疑难问题。
4、当好领导参谋,并提供准确依据,按照标准指挥生产,当好领导助手。
5、对照标准,积极组织实现标准化调度室。
6、当发生事故时,应组织有关部门,调动所需人力、物力积极进行抢救
7、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指示精神,超前计划,超前安排,抓好安全基础工作。

十八、调度员
1、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调度生产。
2、把安全管理列在首位,抓好安全基础工作,并限期落实。
3、凡是涉及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行使调度职权,对同级业务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统一调度。
4、认真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领导指示及时贯彻执行。
5、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按时填写图表和牌板。
6、组织生产平衡会,催办生产平衡会上提出的各类问题。

十九、生产部部长
1、做好全处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参加处有关会议,并做好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
3、编制、审查处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全处施工技术管理及组织重大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
5、组织矿、土、安三类工程的月末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6、做好产品的售后回访工作,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确保用户满意。
7、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生产部副部长
1、对生产部业务保安工作负责,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及有关规定。
2、按时参加处安全办公会,并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3、结合本业务特点,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技术问题,参加有关事故的分析处理。
4、负责组织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有关内容的编制,组织每月安全隐患信息的预测、预报和资料提供。
5、负责落实地、测、水文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地、测、水文资料准确。
6、负责组织技术资料、图纸审查。

二十一、生产部矿建技术人员
1、在生产部长领导下,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开展工作,负责矿建方面的业务保安。
2、根据生产地区实际情况,负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矿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会审。
4、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施工进度,加强现场技术监督,严格按设计施工,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相关问题。
5、每月定期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对遗缺或现场不符的规程措施,督促单位技术人员补充修改。
6、参加有关事故的分析处理。

二十二、生产部土建技术人员
1、在生产部长领导下,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开展工作,负责土建方面的业务保安。
2、根据生产地区实际情况,参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会审。
4、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施工进度,加强现场技术监督,严格按设计施工,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相关问题。
5、每月定期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对遗缺或现场不符的规程措施,督促单位技术人员补充修改。
6、参加有关事故的分析处理。

二十三、生产部机电安装技术人员
1、在生产部长领导下,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开展工作,负责机电安装方面的业务保安。
2、根据生产地区实际情况,参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3、参加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会审。
4、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施工进度,加强现场技术监督,严格按设计施工,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相关问题。
5、每月定期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对遗缺或现场不符的规程措施,督促单位技术人员补充修改。
6、参加有关事故的分析处理。

二十四、生产部地质技术人员
1、在生产部长领导下,严格按照煤矿技术法规开展工作,负责矿井地质工作的业务保安。
2、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及时编制防探水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探水原则,防止水灾事故发生。
3、坚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资料收集齐全准确,坚持现场调查和综合分析并重的原则,及时为矿井生产建设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和图纸。
4、参加有关事故的分析处理。

二十五、生产部测量技术人员
1、在生产部长领导下,严格按照煤矿技术法规开展工作,负责矿井测量工作的业务保安。
2、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施工工程接近贯通巷道、技术边界时,要严格按规程向有关单位发送安全联系单。
3、坚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资料收集齐全准确,坚持现场调查和综合分析并重的原则,及时为矿井生产建设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和图纸。
4、对测量仪器定期检校,严禁不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仪器服务于生产,确保施工工程质量。
5、参加有关事故的分析处理。

二十六、生产部通风技术人员
1、在生产部长领导下,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开展工作,负责矿井通风方面的业务保安。
2、参加对矿建单位上报的通风方面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并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参加矿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4、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施工单位的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加强现场技术监督,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5、每月定期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进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对遗缺或现场不符的规程措施,及时督促单位技术人员补充修改。
6、参加有关事故的分析处理。

二十七、矿建项目部
(一)项目经理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是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认真遵守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规范、条例和上级的安全指示精神,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和措施。
3、负责领导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4、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的决定、决议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措施,负责召开安全办公会和安全工作会议,对会议的决定负责检查落实。
6、对本项目部的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搞好安全整顿。
7、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的教育,负责领导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考核、安全奖惩、安全防护等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8、负责组织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竞赛及安全活动。
9、负责本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
10、负责组织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排查,对“三违”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项目部安全副经理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对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规范、条例行使贯彻执行权,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政策,负责监督安全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其它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监督检查本项目部安全设备、设施、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3、负责监督本项目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和执行。
4、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监察人员的思想教育、政治与技术业务学习,总结交流安全监督与安全工作经验。
5、负责安全调度,定期组织各种安全学习和活动,总结安排安全工作。
8、参加安全质量事故抢救、调查分析,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措施,使相关人员受到教育。
(三)项目部生产副经理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质量达标,搞好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抓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防止埋下安全隐患,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3、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的规定要求,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监督管理,保证按章作业,按规程和措施施工。
4、负责安全生产质量制度、方针政策在生产中的落实。
(四)项目部技术主管
1、负责本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技术管理制度。
2、对各队编制的作业规程、措施认真审查,严把审批关。
3、要根据各工作面的地质变化,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修改、补充,并重新进行审批。
4、做好重点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交底工作。
5、定期组织本项目部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及岗位培训。
6、负责组织本项目部各种技术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
7、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当好经理的参谋。
8、参加安全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分析。组织质量事故的分析和整改。
9、负责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在本公司的试验和推广。
(五)项目部专职安监员
1、在安全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作。
2、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法、依规制止“三违”现象。
3、监督检查本项目部的安全设备、设施、仪器和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事故隐患。
5、参加事故抢救、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依据有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参加安全检查、验收移交工作。
(六)矿建队队长
1、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认真遵守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上级的安全指示精神。搞好全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3、认真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正规操作程序和安全质量标准。
4、认真执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负责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对本队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落实、整改工作。
6、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队的各项管理制度。在“严”字上作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
7、负责本队安全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并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完好。
8、强化现场管理,坚决制止“三违”,抓好关键岗位、关键工序的安全工作。
9、指挥生产的同时,对安全情况要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10、负责根据本队实际情况合理组织生产,调动分配劳动力,协调各班组、各工种关系,做到均衡生产。
11、对本队发生的事故,组织工人全力抢救,并组织事故分析会,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七)矿建队副队长
1、在队长领导下抓好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工作。
2、坚持跟班制度,抓好现场各工序安全管理工作。
3、严格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的规定要求,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指挥和管理,保证按章作业,按规程和措施施工,坚决制止“三违”行为。
4、对所负责的班组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现场整改。
5、负责协助队长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搞好安全基础工作。
(八)矿建队技术员
1、负责本队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本队的技术管理制度。
2、要根据地质资料,现场调查制定详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报批并负责向职工认真贯彻学习,做好记录。
3、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地质变化情况,及时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合理的修改和补充,并重新进行审批。
4、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及各工种岗位培训。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5、负责做好本队的各种技术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
6、参加安全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分析。组织质量事故的分析和整改。
7、负责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和推广。
(九)矿建队验收员
1、对本队所管辖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工程质量、安全设施负责。
2、认真执行质量标准、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其它管理制度。
3、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4、对检查出的不合格工程有权要求返修和返工。
5、负责落实质量标准、规程措施,监督检查工程质量。
6、同下一班验收员交接好工作面的安全和质量问题。
(十)放炮员
1、负责本队的放炮工作以及与放炮有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所管爆破器材的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装、拉炮的操作规定。
4、协同瓦斯员、班长做好“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严格执行施工作业规程。
5、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
6、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的有关制度。严格按要求领退、使用、保管火工品。
(十一)矿建队班长
1、是本班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在安排布置工作的同时,首先考虑安全生产。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上级的安全指示精神,认真执行项目部、队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正规操作工序和质量标准,坚决制止“三违”行为。
4、负责全班人员现场交接班及集体升、入井。
5、到达作业地点,要首先检查后路运输和前头顶板支护情况,并对各个岗位逐一进行交待。
6、对本班安全设施的使用负责。
7、搞好本班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8、对现场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负责组织处理,并及时向项目部值班人员汇报。
(十二)矿建队机电班长
1、负责全队机电设备的管理和机电班人员管理。
2、遵守和执行上级有关的安全政策和有关指示,并组织实施。
3、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质量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正规操作工序,坚决制止“三违”行为。
4、负责安排机电班的工作,并详细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5、工作面搬迁时,机电设备的拆、装、运、搬,班长要亲自盯在现场,督促检查安全工作。
6、负责落实本队工作面机电设备、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保养及检测。
7、保证机电设备完好达标,消灭电气设备失爆。
8、发生机电事故,及时组织机电工进行抢救,参加事故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9、协助技术员搞好机电工技术培训。
10、检查机电工交接班记录,有问题指派人员处理。
11、负责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检查出的机电安全隐患和问题。
(十三)机电队队长
1、对本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是本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管理和人员管理。
3、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针对本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措施。
4、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5、对上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提出的电气设备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组织整改落实。
6、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并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7、负责组织本队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8、主持制定本队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分析研究,结合运输生产实际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9、参加机电事故的抢救、分析和处理,并制定出整改措施。
10、组织本队电气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
(十四)机电队副队长
1、在机电队长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2、坚持跟班制度,贯彻上级下达的指示精神和作业计划。
3、对所辖电气设备应定期巡回检查,按规定参加月、周检。
4、参加对电气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
5、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6、严禁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三违”行为。
(十五)机电队技术员
1、在机电队长领导下,负责本队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本队的技术管理制度。
2、要根据工作任务,现场调查编制详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报批,并负责向职工认真贯彻学习,做好记录。
3、针对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合理的修改和补充,并重新进行报批。
4、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及各工种岗位培训。
5、负责做好本队的各种技术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
6、按规定参加机电安全检查,提出改进意见。
7、参加机电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8、积极组织技术革新,负责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和推广。
(十六)运输队队长
1、对本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是本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提升运输管理和人员管理。
3、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针对本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措施。
4、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领导指示,并针对本队的具体情况,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5、对上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提出的提升运输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组织整改落实。
6、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并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7、负责组织本队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8、主持制定本队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分析研究,结合运输生产实际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9、组织提升运输事故的抢救、分析和处理,并制定出整改措施。
(十七)运输队副队长
1、在运输队长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2、坚持跟班制度,贯彻上级下达的指示精神和作业计划。
3、应定期进行巡回检查,按规定参加月、周检。
4、参加对提升运输事故的分析处理。
5、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实施,定期进行检查。
6、严禁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三违”行为。
(十八)运输队技术员
1、在运输队长领导下,负责本队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本队的技术管理制度。
2、要根据工作任务,现场调查编制详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报批,并负责向职工认真贯彻学习,做好记录。
3、针对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合理的修改和补充,并重新进行报批。
4、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及各工种岗位培训。
5、负责做好本队的各种技术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
6、按规定参加提升运输安全检查,提出改进意见。
7、参加提升运输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8、积极组织技术革新,负责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和推广。
(十九)通风队队长
1、对本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是本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负责所辖范围内的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管理和人员管理。
3、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针对本队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措施。
4、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领导指示,并针对本队的具体情况,组织实施“一通三防”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5、对上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提出的“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组织整改落实。
6、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并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7、负责组织本队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8、主持制定本队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分析研究,结合生产实际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9、参加“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分析和处理,并制定出整改措施。
10、组织本队“一通三防”事故的分析处理。
(二十)通风队副队长
1、在通风队长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2、坚持跟班制度,贯彻上级下达的指示精神和作业计划。
3、定期对“一通三防”工作及设施进行巡回检查,按规定参加月、周检。
4、参加对“一通三防”事故的分析处理。
5、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6、严禁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三违”行为。
(二十一)通风队技术员
1、在通风队长领导下,负责本队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本队的技术管理制度。
2、安排上级下达的各项通风安全措施和计划。
3、要根据工作任务,现场调查编制详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报批,并负责向职工认真贯彻学习,做好记录。
4、针对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合理的修改和补充,并重新进行报批。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操作及各工种岗位培训。
6、负责做好本队的各种技术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
7、按规定参加“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提出改进意见。
8、参加“一通三防”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9、积极组织技术革新,负责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和推广。

 

发布日期:2008-6-14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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